高一历史复习方法: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2020-03-08 21:15:01高考网整理
没有好的高一,必然没有好的高考;没有高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就没有高三的从容自信!
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
1、确立和发展的历程:
(1)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与中共并肩战斗(基础)
(2)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召开(标志着初步建立)
(3)1954年以后: 全国人大召开后,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4)1956年以后: 八字方针和爱国统一战线(发展)
(5)1982年: 十六字方针和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完善)
2、政协的性质:统一战线
3、政协的职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1954年 一届人大召开前还代行全国人大的职能)
4、我国实行政治协商制度的原因:
(1)历史原因: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与中共并肩合作战斗
(2)现实原因:有利于团结、统一;有利扩大民主;有利于科学、民主执政;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廉政建设
5、特点:
(1)前提:多党合作是以坚持中共领导为前提
(2)目标: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
(3)关系: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共同参加国家政权和政府工作,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
(4)地位:各民主党派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思想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召开
(1) 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召开:1949年9月 北平
(2) 大会主要内容:筹备新中国的成立
选举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通过了:《共同纲领》(临时宪法)
确定了: 国都 国旗 国歌 纪年法
(3) 大会的意义:为新中国的成立做了重要准备
(4) 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
性质:统一战线组织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能(至1954年9月)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
1、背景:(1)民主政治是中共一贯的政治追求和主张,是长期探索的结果。
(2)建国后政权的巩固和经济的恢复;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展开。
2、确立:一届全国人大召开 (1954年9月)
(1) 一届人大的主要内容
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选举了: 新一届国家领导机构
(2) 一届人大的意义
3、比较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1949年《共同纲领》在内容上的根本不同是什么?
《共同纲领》规定:国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原则是人民民主和新民主主义。
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原则是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还没有开展社会主义改造,因此仍然存在着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展开,生产资料公有制逐渐取代了私有制,剥削阶级经过改造,阶级差别也逐渐消失。因此,《共同纲领》中的新民主主义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在1954年宪法中改为社会主义。)
4、思考: 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与西方的政治制度有哪些不同特点?
西方:政党竞争,分权与制衡原则。
我国: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集中原则。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关系
1、定义:课本
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各民族风俗和习惯存在差异;
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教育程度上也有较大差别。
3、我国的民族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4、意义:
5、五个省级自治区: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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