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6-01 21:28:00网络整理
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2014年7月温州肯恩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被列为第五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成果。2018年6月,教育部、浙江省第一次部省会商会议明确“将温州肯恩大学列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重点建设对象,支持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新和独立思考能力、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有全球视野和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学校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
第六条 学校全称和国标代码:温州肯恩大学 16405。
第七条 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
第八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性质:本科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美国肯恩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第三章 教学组织
第十条 学校教学体系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美国中州高教委标准实施,实施全英文、小班化教学,90%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国际原版教材,10%为国情文化教育。90%以上教师由美国肯恩大学选派和全球招聘,软硬件设施高标准配备。
第十一条 入校新生同时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注册学籍。本科在读期间,学生可自主申请美国肯恩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成功后可自费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1至5个学期(具体详见《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赴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国际商务专业含一门要求在境外完成的实践课程,通常安排在大三末的夏季学期,时长1个月,学费1500美金左右,不包含签证费、交通食宿及保险等费用,不同食宿标准可参考美国肯恩大学官网。
第十三条 为帮助新生更快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学校将于2019年8月19日至8月30日开展新生英语强化项目(PIEP),要求所有新生参加,该项目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7-5587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