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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04-09 12:04:49网络整理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分类考试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分类考试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高职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录取规则

  第四节 免试录取及免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生录取办法

  第五节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标签:招生简章 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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