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单独招生2019年章程
2019-04-07 17:29:03网络整理
开封大学单独招生2019年章程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按照《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9 〕80号)文件的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实施高职单独招生,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和有序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我校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是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办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深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一)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协调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障组和监察组六个工作组,其中监察组设在监察室。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务组负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保密工作;考场的落实与编排;考试的组织实施;试卷的阅卷、评分;考生考试成绩的汇总统计、登分等工作。
(三)招生录取组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宣传方案;组织考生咨询、报名、准考证发放和加分审核;具体落实招生录取、信息公示及发布工作;向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报送录取名单;邮寄考生录取通知书。
(四)协调保障组负责协调命题组出卷期间的住宿、生活及车辆安排;考生及家长休息场地的准备、考场的引导;考生在校期间的茶水和饮食服务,校园清洁、医疗服务等。
(五)技术保障组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技术辅助工作,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建立与维护,保证网络的安全畅通。
(六)安全保障组负责单独招生考生的报名和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等工作。
(七)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对象
1、符合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
3、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校高职单招。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30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如有变动,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物价部门文件执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 3月19 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请考生按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志愿填报。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3月28 日至3月30日期间登录开封大学招生网,点击成绩查询凭个人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