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9-03-26 15:46:06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目标,培养高端外语人才,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决定针对“一带一路”外语专业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在录取阶段依据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1领导机构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2招生专业
1.翻译(外交外事高级翻译)、西班牙语(商务)、葡萄牙语、俄语、日语、阿拉伯语、匈牙利语、捷克语、意大利语、塞尔维亚语、芬兰语、保加利亚语、希腊语、朝鲜语、朝鲜语(商务)、泰语、蒙古语、印地语、柬埔寨语、亚美尼亚语;
2.欧洲非通用语复合法学特色班:匈牙利语(法学方向)、捷克语(法学方向)、意大利语(法学方向)、塞尔维亚语(法学方向)、芬兰语(法学方向)、保加利亚语(法学方向)、希腊语(法学方向)、挪威语(法学方向);
3.多语种国际传播实验班(新华社协同培养):意大利语(国际传播)、泰语(国际传播)、朝鲜语(国际传播)。
我校在教育部计划编制原则指导下,将参考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批次(一般安排在提前批,江苏、广东除外)以各省级考试院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3招生省份
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2省市区。
浙江、上海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文科要求历史为A,其他为B及以上,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