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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不得低于50%

2008-05-22 09:51:44新华日报文章作者:任松筠

  记者21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根据省《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各地应将热点公办普通高中50%以上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生毕业生数、办学水平等情况,按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今年起,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市中考改革的指导和管理,从2009年起,我省将实行中考方案审核制度。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整个过程的角度设计中考方案,初中生毕业考试的科目应主要在初三年级学习的科目中选定,不宜设置过多。初中生毕业考试要采用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的权重原则上依据课时比例确定,考查科目必须实行等级制计分。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关注学生成长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考方案的重要内容,并占有重要分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定不设置等第,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可仿照高考方案,分设等第。此外,各地中考不得在结构、形式、题型、长度等方面简单模仿高考。要重视培养和考查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英语听说能力,不得取消对理科实验、英语听力等的测查。

[标签:初中生 听力 高考 综合素质 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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